業者指出驗屋業剛興起,素質不一,有些驗屋公司為了招攬屋主,甚至刻意渲染。(圖/翻攝畫面)
隨著房市發燒,近年驗屋公司如雨後春筍出現,卻屢見業者「雞蛋裡挑骨頭」,一驗缺失破千項,造成消費者、建商對立,甚至還有找來工讀生代驗,毫無專業可言。消保官建議,內政部應制定驗屋標準或定型化契約,對建商、消費者都有保障。
近3年來驗屋糾紛逐增,據統計,桃園市2023年29件、去年33件,今年到9月已有25件;另新竹市50件、新竹縣30件、苗栗28件,其中以「漏水」最常見;新北市51件中,有49件是拿驗屋公司的結果請求建商修復瑕疵的消費糾紛。
台灣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顧問吳翃毅說,全台原本僅20多家驗屋公司,去年暴增100多家,品質參差不齊。例如有業者發現地板空洞,只貼1張貼紙,未採取檢測空洞範圍且以數張貼紙示意的正規做法,讓建商誤認僅貼紙處有空洞只修補該處。另有業者被委託人發現在小雞上工App找工讀生幫忙後,辯稱只是打雜;更有業者聘工讀生看照片就完成驗屋報告,卻在「複製、貼上」時搞錯主臥、次臥。
好日子科技驗屋營運長周昱存指出,目前全台約有300多家驗屋公司,驗屋產業剛興起,的確良莠不齊,有些業者為招攬生意,刻意渲染、誇大,卻不見得真能解決問題。有些為老師傅、水電行兼職,連儀器都沒有,只憑目視檢查,容易引發後續糾紛。
新北市消保官主任王治宇說,新北某建案就曾因驗屋鬧糾紛,業者以紫外線照看牆壁油漆有無均勻,造成建商不悅;還有建商聲稱磁磚5個貼點內有3個貼點空心才算瑕疵,但消費者認為5點都貼好才符合標準,因驗屋沒有國家標準,雙方難有共識。
新竹縣消保官陳雅芳認為,驗屋人員證照制度及業者規範、驗屋標準及項目都付之闕如,亟需內政部訂定相關準則或定型化契約,讓消費者、驗屋業者及建商有所依循。
內政部回應,建物取得使用執照前即經相關技師及建築師依專業監造完工;公設點交訂有「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與及附屬設施設備點交表」,供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據以檢視項目與內容;非屬條例規定點交項目,內政部可協助就檢驗項目、方式及合格標準等研究後,另提供民眾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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