坦庫維羅卡|檢舉
中市府檢討時段性閃光運作號誌,陸續將閃光號誌恢復為全日紅黃綠三色(市府提供)
〔記者蘇金鳳/台中報導〕保障行人夜間穿越路口安全,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全面檢討2,400餘處採時段性閃光運作的號誌,今年1月至4月已完成546處路口號誌調整,恢復為全日紅黃綠三色運作或延長三色運作時段,以提醒用路人應遵守號誌指示,勿因深夜車流量低超速行駛。
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,台中市號誌路口約有6,500餘處,是全國號誌路口最多的城市,為兼顧行車秩序與交通順暢,交通局依各路口交通特性規劃適當號誌時制;另考量部分號誌路口車流量極低,設置為全日閃光或時段性閃光運作,全市約有2,400餘處。
然而,交通局發現,閃光號誌路口仍有用路人未遵守交通規則,忽視閃光黃燈或閃光紅燈指示減速慢行或停車再開,衍生交通事故。
葉昭甫表示,分析去年行人30日內死亡事故統計資料發現,夜間6時至10時、清晨4時至6時為最易發生行人事故的時間,五大肇因以「車輛未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」最高,發生事故的行人以高齡者為主,顯見夜間及清晨時段,行人穿越路口發生事故風險較高,為有效降低夜間肇事率,將原為時段性閃光運作的號誌路口,改為全日三色運作或延長三色運作時段,今年1月至4月已完成調整565處口。
交通局表示,調整的原因,以交通事故發生多的路口、車流量與周邊環境性等因素為主,尤其是夜間易因未注意兩邊路口來釀成交通事故,經評估後改為三色運作的號誌,未來將持續推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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