蕾亞|檢舉
陳姓男子行竊逾萬元「泡泡瑪特」公仔,由友人駕車接應卻失手,竟駕車撞傷夾娃娃機店林姓業者,嘉義地院審結,依準強盜罪判處陳男2年10月有期徒刑,(記者王善嬿攝)
〔記者王善嬿/嘉義報導〕29歲陳姓男子為行竊嘉義市一間夾娃娃機店市值逾萬元「泡泡瑪特」公仔,去年7月,由友人駕車接應行竊,被林姓業者發現、在車前阻擋,陳男駕車往前撞傷林男,陳男與友人2人,被嘉義地檢署依準強盜罪嫌起訴,嘉義地方法院審結,依準強盜罪判處陳男2年10月有期徒刑,另犯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,可易科罰金,公仔沒收,全案可上訴。
檢警調查,陳男去年7月間,先到嘉義市軍輝橋往嘉義縣中埔方向堤旁,竊取一部轎車以及2面車牌,再駕駛失竊轎車,載一名陳姓友人到夾娃娃機店,伺機行竊要先夾取物品才能兌換的「泡泡瑪特」公仔,該公仔為與當代藝術家蓋瑞.貝斯曼聯名款,市值逾萬元。
檢警調查,陳男得手公仔後,由陳姓友人開車接應欲逃脫,被娃娃機店林姓業者發現、到車前阻擋,陳男換位子到駕駛座,往前加速開車逃離,林男見持掃把敲打駕駛座車窗、開車門無效,往車側閃避,仍被車子左前方後照鏡撞到,腹部挫傷。
法官審酌,陳男與友人自白與事實相符,所竊物品價值非重、施以強暴結果沒有相當嚴重,陳男與友人都有施用毒品、洗錢等前科等,認陳男犯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,犯準強盜罪判刑2年10月;陳男的陳姓友人犯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,可易科罰金。竊得的公仔由陳男獨得,宣告沒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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