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對於同志文學、影視作品的打壓變本加厲,在網路上發表作品的作家被刑事控訴的案件與日俱增。(法新社)
〔編譯孫宇青/綜合報導〕中國政府打壓異議變本加厲!《法新社》11日報導,專門在網路上發表同性情色文學的中國女性作家透露,中方針對LGBTQ族群身分認同和女權主義的「淫穢」指控日益增多,她們正面臨罰款和監禁的威脅。
耽美指的是描繪「男男」情愛的作品,其實就等同於一般常說的BL(Boys' Love)。據報導,近幾個月來,中國警方拘留連載男同志情色小說為主的台灣網站「海棠文學城」,其所發表作品的數十名作家。筆名Miu Miu的22歲作家表示,這些作品挑戰社會對男女角色的刻板印象,「這是一種……對父權社會的反抗」。然而,這些業餘作家近來成為中國警方打擊的對象。
根據中國法律,「傳播淫穢內容」謀利可導致罰款和監禁,情節嚴重者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。若作品點擊量達到至少1萬次,或藉以賺取超過1萬人民幣費用(約4.14萬台幣),則構成猥褻內容法。雖然法律將「藝術作品或具有藝術價值的作品」排除在外,但這種區分通常由警方決定。
一名要求匿名的中國律師直言,這些規定已經過時,「公眾對性的態度已經與三、四十年前大不相同」。
據了解,一位被警方「致電聯繫」的作家,共撰寫2本書共72章節,總點擊量約10萬次,收入2000人民幣(約8284台幣)。她不滿道:「真的像他們說的那樣,有10萬人看過我的作品嗎?他們真的要判我3到5年(監禁)嗎?難道他們不知道3到5年的生命有多寶貴嗎?」
這類調查也再次引發人們對「遠距釣魚」做法的批評,即資金緊張的地方政府跨省執法。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執法通常涉及執法人員前往另一個司法管轄區,扣押嫌疑人的資產。倫敦大學學院數位社會學講師葛亮直言,中國警方只要找到同志情色文學作品就能「賺錢」。
其中一起案件中,一名來自甘肅省蘭州市的警察特地跋涉2000公里,前往一位作家位於沿海省份的家鄉進行調查。該作家被帶到派出所,並就其寫作內容接受數小時的訊問,雖然目前已獲保釋,但可能面臨刑事指控,這將使她失去參加中國公務員考試的資格,並失去在某些醫院和學校的職位。
另一位20歲作家收到警方傳喚,被迫從重慶市前往數百公里外的蘭州。抵達後,警方敦促她「退還寫作所得的非法收入」,以減輕刑期。她的代表律師表示:「這是一種非常骯髒的做法。」
維權人士認為,對涉嫌淫穢內容的打擊,是更廣泛壓制LGBTQ族群表達的舉措之一,這種做法在國家主席習近平領導下得到進一步擴展。
中國直到1997年才將同性戀除罪,直到2001年才停止將其定義為精神疾病。同性婚姻在中國目前並不合法,對同志的歧視仍普遍存在。
隨著略帶情色、有時稍嫌露骨的男同志戀愛主題的作品人氣飆升,當局的審查也日益嚴格。中國電視劇改編作品已被迫將男性戀人改寫為朋友,因為同性關係在螢幕上被禁止傳播。
2018年,筆名「天一」的耽美小說家,因創作一部描寫師生的同志小說賺取2.1萬美元(約62萬台幣),被判處十多年監禁。根據公開紀錄,去年安徽省法院審理12起傳播猥褻內容謀利的案件,但並未公布審判結果。
倫敦大學學院數位社會學講師葛亮直言,在中國,許多人感到自由表達空間愈發狹窄,「這不僅牽涉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內容,更涉及閱讀一些私人生活中的內容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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