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洛伊|檢舉
薑母鴨示意圖。圖/聯合報資料照
冬天來臨,民眾喜歡吃鍋物暖身,但應注意含有酒精的湯頭恐造成酒駕,桃園連姓男子吃完薑母鴨騎車,被警方攔停酒測,呼氣值正好達刑法公共危險罪的0.25底線,被依酒駕現行犯送辦,檢察官考量,連無前科、態度良好,予以緩起訴1年,並命他向公庫繳4萬元,參加法治教育1場。
檢警調查,連男(44歲)10月25日晚上在八德1間薑母鴨店吃飯,因湯頭有摻入酒精烹煮,他喝了好幾碗後隔天凌晨騎機車要回家,1點多行經桃園區建華街遇到警方攔查,施以呼氣酒測值剛好達每公升0.25毫克。
警方隨即依公共危險現行犯將他逮捕、移送;檢方訊時,連坦承有吃含有酒精的薑母鴨,未等酒精完全消退就騎機車上路,且有警方酒測單、舉發違規單佐證,檢方認定他犯嫌明確。
不過檢察官考量,連男沒有前科、素行佳,犯後也坦承沒狡辯,態度良好,考量所犯公共危險罪是死刑、無期徒刑及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,認為他經此教訓應知謹惕,予以緩起訴處分,但命他應向國庫繳4萬元,參加法治教育1場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5114950?from=udn-catebreaknews_ch2